1、法院不能給立案受理。因為無法確定被告的身份和住址,無法向被告送達法律文書,也就無法正常的審理案件。
2、如果原告無法提供被告的詳細地址和聯系方式,法院會認為沒有明確的被告,不會立案受理案件。
3、《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一十九條: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:
(一)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;
(二)有明確的被告;
(三)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、理由;
(四)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。
4、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〉的解釋》第二百零九條: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稱、住所等信息具體明確,足以使被告與他人相區別的,可以認定為有明確的被告。
起訴狀列寫被告信息不足以認定明確的被告的,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補正。原告補正后仍不能確定明確的被告的,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。
繼承人放棄有兩種情況,即法定繼承人放棄繼承和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。
依照《繼承法》第二十五條之規定,在放棄繼承權時應當以一定的方式作出表示。放棄繼承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為,只要繼承人按照一定的方式明確作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,就具有法律效力。
根據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(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)若干問題的意見》第四十七條之規定,繼承人放棄繼承,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其他繼承人或被繼承人原所在單位,或者其他有關組織作出表示,也可以用口頭方式表示。但用口頭方式表示的,必須在有合法見證人的情況下,對其他繼承人表示自己放棄繼承的態度。
員工偷盜公司財物的,公司應該及時報警,由警方根據調查情況依法處理:
1、如果盜竊金額較大,構成盜竊罪的,由公安機關予以刑事立案以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2、如果不構成犯罪的,則可以由公安機關予以治安處罰。
在公安機關追究員工的法律責任的同時,公司仍可以要求員工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。
【法律依據】
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九條
盜竊、詐騙、哄搶、搶奪、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,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權處500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重的,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。
訴訟時效主要應用在債權債務糾紛當中,如果超過了訴訟時效,你的債權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,就是說,對方錢了你的錢,你去法院起訴對方,雖然證據充分,但因為超過了訴訟時效,如果對方主張你的訴訟時效已經經過,法院將判決你敗訴。
《民法通則》第138條規定,超過訴訟時效期間,當事人自愿履行的,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。也就是說,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的權利,權利人不能訴請法院強制執行,而成為自然債。但債務人自愿履行的,相當于當事人間達成了一個新的協議,該權利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。
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。
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。該仲裁時效,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,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,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。從中斷時起,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。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,當事人不能在前述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,仲裁時效中止。
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,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。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,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前述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;但是,勞動關系終止的,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。
個體工商戶不屬于法人。
1、個體工商戶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,依法經核準登記,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家庭或戶,個體工商戶還可以起字號,并以其字號進行活動;農村承包經營戶是指農村集體組織的成員,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,按照承包合同規定從事商品經營的家庭或戶。
2、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,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。這種組織既可以是人的結合團體,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組織的財產。
從根本上講,法人與其他組織一樣,是自然人實現自身特定目標的手段,它們是法律技術的產物,它的存在從根本上減輕了自然人在社會交往中的負擔。
【法律依據】
《個體戶工商條例》第四條? 國家對個體工商戶實行市場平等準入、公平待遇的原則。申請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,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不屬于法律、行政法規禁止進入的行業的,登記機關應當依法予以登記。
詐騙行為,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以欺詐的手段騙取或利用受害人的無知而騙取其財物。而經濟糾紛則是雙方發生經濟方面的糾紛,是一種法律上的民事行為糾紛。
雙方的核心差異是主觀目的與客觀手段:詐騙主觀目的是非法占有,而經濟糾紛不是;客觀手段中,詐騙采取的是欺騙或隱藏事實的手段,而經濟糾紛是正當行為。一般來說,兩者比較容易混淆的,就是典型的借錢不還的問題。借了錢,債務人打了欠條,然后沒錢還,如何界定是經濟糾紛還是詐騙,真的很難說。但按照目前我國刑法疑罪從無原則,在無法區分詐騙還是經濟糾紛且沒有證據證明詐騙時,應當以經濟糾紛來定論。
公司被執行,法定代表人有以下影響:
1、需要協助調查、接受談話及公司財產申報等;
2、面臨被列入限制高消費名單、限制出境、追究刑事責任的風險。
【法律依據】
《民事訴訟法》第二百五十五條,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,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出境,在征信系統記錄、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。
如果保險公司理賠不合理,你可以起訴到法院的。 準備訴狀,證據材料(認定書,診斷證明,出院證,病歷,誤工材料,護理材料,交通費票等等)去法院立案庭即可。如果構傷殘還需要申請傷殘鑒定處理。
我國刑法規定,觸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的犯罪嫌疑人,銷售金額較大的,通常不僅會被法院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還會被單處罰金。如果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,那么犯罪嫌疑人不僅會被法院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,還會被處罰金。單位犯罪的,不僅會對單位處罰金,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責任人員,按該條處罰。
醉駕事故保險公司能給予賠償。
保險公司除了墊付在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符合規定的搶救費用外,對于其他損失和費用,保險公司不負責墊付和賠償。
國務院頒布的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》第二十二條規定,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,發生交通事故,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,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,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。
公司財務賬戶使用私人賬戶是不合法的。
1,《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》第三十九條銀行結算賬戶用于辦理個人轉賬收付和現金存取。
第六十五條 存款人使用銀行結算賬戶,不得有下列行為:
(一)違反本辦法規定將單位款項轉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。
(二) 違反本辦法規定支取現金。
(三) 利用開立銀行結算賬戶逃廢銀行債務。
(四) 出租、出借銀行結算賬戶。
(五)從基本存款賬戶之外的銀行結算賬戶轉賬存入、將銷貨收入存入或現金存入單位信用卡賬戶。
(六)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、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開戶資料的變更事項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銀行。
2,《公司法》第一百七十一條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,不得另立會計賬簿。,對公司資產,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。
公司使用個人走賬這種行為違反了《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》第六十五條的(一)(四)條,違反了《公司法》第一百七十一條,屬于不合法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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